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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引导我校科技成果高质量发展,提升科技成果奖励层次,同时更加高效、充分地开展2023年度江苏省科学技术奖提名工作,根据有关要求,现正式启动2023年度江苏省科学技术奖申报工作,具体如下:

一、申报要求

(一)省科学技术项目奖

1.应是在江苏省内研究开发、应用推广的成果,由我校牵头,主要科研活动应在本省区域内进行,可以与省外单位或个人合作。专业组设置详见附件,请根据项目专业内容准确选择填写。

2.项目分为基础类和应用类。

基础类项目:在科学研究中取得重大发现、重要理论突破或重要方法创新,为国内外同行所公认,且研究成果具有明确的应用前景,对提高江苏的科技创新能力有重要作用。鼓励提名聚焦世界科学前沿,开展基础研究取得的原创性重大成果。

应用类项目:在技术发明、技术开发、社会公益、重大工程中,取得关键技术或系统集成上的重要创新,已实施应用两年以上(2021年1月1日(不含)前开始应用),为江苏经济社会发展做出重要贡献。鼓励提名聚焦我省产业自主可控的重大需求,以企业为主体开展产学研协同创新的重大成果。

3.项目须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主要研究开发、应用推广活动在江苏完成;

(2)项目第一完成单位为南京工程学院;

(3)项目第一完成人人事关系在我校;

(4)项目全体完成人无科研失信记录(第一完成人负责核实其他完成人科研信用记录,并做出书面承诺);

(5)2021—2022年度江苏省科学技术奖获奖项目的前三名完成人不能参与本年度项目;

(6)同一人同一年度只能参加一项项目;

(7)涉密项目(或部分内容涉密)除外;

(8)2021—2022年度江苏省科学技术奖任一评审阶段公示期间及之后申请退出的项目除外;

(9)项目提交的核心知识产权和代表性论文论著均未曾在历年江苏省科学技术奖获奖项目中使用过;

(10)所有完成人均对项目有实质性贡献;

(11)被提名项目涉及实验动物和动物实验的,必须符合国家实验动物管理的法律、法规、技术标准及有关规定。

(二)省科学技术突出贡献奖(详见附件)

(三)省国际科学技术合作奖(详见附件)

二、材料填写要求

1.所有完成人对项目的实质性贡献应提供佐证材料;提交的代表性论文论著不得超过5篇,其中中文论著和发表在国内期刊的论文不得少于1/3,提交的论文论著全部在两年前(2021年1月1日(不含)前)公开发表且主要研究工作为国内完成(如果是被提名项目完成人在国外完成的,论文所署单位须有完成人国内工作单位);提交的核心知识产权须为有效期内已授权,不得超过10件,权利人应是被提名项目的完成人或完成单位;项目所列任务来源(计划或基金)中至少有一项在两年前(2021年1月1日(不含)前)验收结题,并提供结题验收报告等证明;应用类项目所列应用证明中至少有一项是在两年前(2021年1月1日(不含)前)开始应用,并提供生产应用证明、经济效益证明、技术转让协议、专利许可证明等。

2.项目材料由《提名书》和附件组成,《提名书》是省科学技术奖评审的主要依据,文字描述要准确、客观,突出科学发现、技术发明或科技创新内容,及做出的重要贡献。创新和应用情况须提供佐证材料,除提交的附件材料外,其他证明材料应存档备查。如因未如实告知材料中涉及的文章专著、知识产权、应用证明、经济效益证明的数量、所有权、真实性、合法性、知情同意情况等而引起争议,且不能提供相应存档备查的证据,需承担相应责任,并接受处理。纸质版签名处须由本人亲笔签名,盖章处须加盖单位公章,且所盖公章与单位规范名称一致。财务报表、应用证明、经济社会效益证明材料等涉及财务数据的,均须加盖财务专用章。

三、其他要求

2023年度省科学技术奖如有新的要求,届时将发布补充通知。请各单位于6月6日前将纸质提名书及附件装订成册,一式三份,报送至行政北楼423。

联系方式:李瑞86118980


附件:江苏省科学技术奖提名书

科技与产业处

2023年5月26日


附件:江苏省科学技术奖提名书.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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