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第五十八条和《党政主要领导干部和国有企事业单位主要领导人员经济责任审计规定》,经省委审计委员会批准,省委审计委员会办公室、省审计厅派出审计组,自2024年3月18日至5月14日,对史国君同志担任南京工程学院党委书记、史金飞同志担任南京工程学院院长期间经济责任履行情况进行审计。
审计人员将依照法律、法规确定的职责、权限和程序开展审计工作,做到客观公正、实事求是、廉洁自律、保守秘密。
审计组联系人:吴迪
审计组联系电话:15366180121
审计组办公地点:行政北楼203、205房间。
特此公示。
中共江苏省委审计委员会办公室
江苏省审计厅
2024年3月18日
上一篇: 关于做好2024年度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一般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下一篇: 关于开展2024年江苏高校学生境外学习政府奖学金项目预报名的通知
公 告
关于转发《江苏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成果要报》征稿启事的通知
关于组织开展南京工程学院2026年“老少共筑中国梦 弘扬长征精神”主题教育活动的通知
关于组织申报2026年度江苏省前沿技术研发计划(卫生健康)项目的通知
关于组织申报2026年度高校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项目工作的通知
关于做好2026年省“双创博士”申报工作的通知
关于开展学校2025年度预决算审计的通知
关于申报2026年度校社科联党建与思政教育专项研究课题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