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第五十八条和《党政主要领导干部和国有企事业单位主要领导人员经济责任审计规定》,经省委审计委员会批准,省委审计委员会办公室、省审计厅派出审计组,自2024年3月18日至5月14日,对史国君同志担任南京工程学院党委书记、史金飞同志担任南京工程学院院长期间经济责任履行情况进行审计。
审计人员将依照法律、法规确定的职责、权限和程序开展审计工作,做到客观公正、实事求是、廉洁自律、保守秘密。
审计组联系人:吴迪
审计组联系电话:15366180121
审计组办公地点:行政北楼203、205房间。
特此公示。
中共江苏省委审计委员会办公室
江苏省审计厅
2024年3月18日
上一篇: 关于做好2024年度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一般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下一篇: 关于开展2024年江苏高校学生境外学习政府奖学金项目预报名的通知
关于开展江苏省教育系统关工委 “科学家精神”讲师团专家推荐工作的通知
关于组织2026年度无偿献血的通知
关于举办南京工程学院“同心趣动 聚力登峰”首届教职工乐动嘉年华的通知
2026年度南京市留学人员科技创新项目推荐人选公示
关于组织申报2026年度江苏省前沿技术研发计划(社会发展)项目的通知
关于举办“春光入镜 自然润心”主题摄影大赛的通知
2026年江苏省教学名师遴选推荐人选结果公示
关于开展南京工程学院-韩国高丽大学2026年秋季学期交流学习项目报名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