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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部门、各单位:

根据江苏省高等教育学会《关于开展2023年度高等教育科学研究成果奖评选活动的通知》(苏高教会〔202414号)文件精神,我校组织开展江苏省高等教育学会2023年度高等教育科学研究成果奖评选申报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奖范围和申报条件

1.评奖范围。推荐成果限高等教育领域,注重反映高等教育改革发展中的理论进展与现实问题,及时推介高校管理和教学中的一线经验,但具有学科专业属性的研究内容不予受理(高等教育学除外)。成果形式为在报纸、期刊等公开出版物上发表的文章和论文、出版社出版的著作。教材、论文集、未公开发表的报告、音像制品和计算机软件等不参评。

2.参评成果的时限。自202311日起,至20231231日止。已在全国和省级评奖中获奖的成果,因受名额限制,不再参评。

3.一个作者可申报多项成果,但受奖项名额限制,每个申报者只能获评一项成果奖,与他人合作者可另增一项。

4.系列论文申报需同时满足两个条件。第一,论文作者为同一个人或同一课题组;第二,发表于同一刊物的同一主题。个人或课题组发表于不同刊物的相同主题论文只可单独申报。

5.凡申报的文章、论文或专著,均由所在单位集体报送,不受理个人申报。

二、基本要求和奖项设置

1.获奖成果的基本要求。获奖成果须坚持党的基本路线,理论联系实际,对高等教育科学研究领域内的问题有较深入的研究,具有较高的学术水平或应用价值,有较好的文风和社会效益。

2.奖项等级划分标准。

特等奖:论点上有创新,有较高的学术价值和社会价值,在国内有较大影响或对实际工作有较大指导作用;

一等奖:观点上有新意,或在他人的基础上有新的结论,在部门或地区有一定影响,对实际工作有指导作用;

二等奖:应在已有研究基础上有补充或有新的见解,有一定的影响。

3.奖项设置及奖励办法。

奖项设置:设特等奖、一等奖、二等奖,总获奖比例参照上一年度情况、原则上不超过申报总量的40%

奖励办法:所有奖项颁发获奖证书,特等奖每项奖励人民币3000元,一等奖每项奖励人民币1500元。

三、申报材料提交及注意事项

请各部门、各单位认真组织落实,按照《江苏省高教学会2023年度高等教育科学研究成果奖评选办法》(附件1)规定,做好参评成果的推荐申报工作。

参评者按以下要求提交材料:

《江苏省高等教育学会2023年度高等教育科学研究成果奖申报表》(附件2)纸质材料一式二份;参评成果原件及有关证明材料(包括获奖证书复印件、成果重要影响及效果等证明)一式一份,成果原件不予退还,如用复印件代替原件需经所在部门、单位盖章,论文复印件须含期刊封面、目录、文章、封底等。《申报表》统一用A3纸双面印制、中缝装订。

各部门、各单位须对参评成果申报材料的真实性进行审核,填写《江苏省高教学会2023年度高等教育科学研究成果奖申报汇总表》(附件3),2024531日前统一将《江苏省高等教育学会2023年度高等教育科学研究成果奖申报表》、《江苏省高教学会2023年度高等教育科学研究成果奖申报汇总表》电子稿发送至邮箱:gjyjs@njit.edu.cn,参评成果申报纸质材料报送至高等教育研究所(行政北楼531室)。

联系方式:苏老师,025-86118933


附件:

1.江苏省高教学会2023年度高等教育科学研究成果奖评选办法

2.江苏省高等教育学会2023年度高等教育科学研究成果奖申报表

3.江苏省高教学会2023年度高等教育科学研究成果奖申报汇总表

高等教育研究所

2024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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