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部门、各单位:
为强化生涯教育和就业指导工作,增强大学生生涯规划意识,促进高校毕业生高质量充分就业,根据教育部《教育部关于举办第三届全国大学生职业规划大赛的通知》(教学函〔2025〕2号)要求,学校将举办第十六届职业规划大赛。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大赛主题
筑梦青春志在四方,规划启航职引未来。
二、大赛目标
努力将大赛打造成强化生涯教育的大课堂、促进人才供需对接的大平台、服务毕业生就业的大市场。通过举办大赛,更好实现以赛促学,引导大学生树立正确的成长成才观和择业就业观,科学合理规划学业与职业发展,提升就业竞争力;以赛促教,促进学院强化生涯教育,做实做细就业指导服务;以赛促就,广泛发动行业企业和高校参与赛事活动,推动人才供需有效对接,全力促进高校毕业生高质量充分就业。
三、组织机构
由南京工程学院招生就业处主办,负责活动的组织实施工作。
四、大赛内容
(一)主体赛事。设面向学生成长赛道和就业赛道和面向教师的课程教学赛道,就业赛道设本科生组和研究生组。
1.成长赛道。面向本科非毕业年级学生,考察学生树立生涯发展理念并合理设定职业目标、围绕实现目标持续行动并不断调整的成长过程,通过学习实践提升综合素质和专业能力,体现正确的择业就业观念。(附件1)。
2.就业赛道。设本科生组和研究生组。本科生组面向普通本科三、四年级(部分专业五年级)学生,全体第二学士学位学生;研究生组面向全体研究生,考察其求职实战能力,对照目标职业及岗位要求,个人综合素质和专业能力等方面的契合度,个人发展路径与就业市场需求的适应度。(附件2)。
3.课程教学赛道。面相普通高等学校开设的大学生职业生涯发展与就业指导类课程(不含创新创业类课程和相关专业类课程)考察课程课程建设和创新情况以及实施效果。(附件3)
(二)同期活动。各学院围绕主体赛事广泛开展各类就业指导和校园招聘活动;大赛期间举办校企供需对接、就业育人、职业体验、就业创业指导巡讲等系列活动。
五、赛程安排
本次大赛赛程包括初赛、复赛和决赛三个阶段。
(一)初赛(10月24日-11月9日):各单位自行组织选拔,以学院为单位报名参赛。每学院各赛道(成长赛道和就业赛道)各推荐1-2个人参加复赛。
请各学院于11月9日前将材料(见附件)发送至学工平台。
(二)复赛(11月12日-11月20日):主办方组织评委对书面材料进行集中评审并对选手进行面试,遴选出决赛选手。
(三)决赛(2025年11月下旬,具体时间另行通知):各学院为决赛选手选聘校内外导师。校内导师由选手所在学院老师担任,校外导师由与选手职业定位相关的企事业单位相关专家担任,双方协同指导选手作品。主办方组织评委对参赛选手进行现场评审(附件1、2、3),遴选出校级优秀选手和省赛的推荐选手。
六、参赛要求
(一)大赛成长、就业赛道参赛选手须为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在校学生。每名选手结合自身条件选择符合要求的一个赛道报名参赛。
(二)参赛选手提交材料应坚持真实性原则,不得含有违法违规内容,否则将失去参赛资格、所获奖项等相关权利,自负一切法律责任。
(三)请各学院认真做好参赛选手资格审查和提交材料审查工作,确保符合参赛要求。
七、奖项设置
(一)奖项。本次大赛选手设一等奖、二等奖和三等奖;同时设最佳组织奖和优秀指导教师奖。
(二)奖励。获奖选手由主办方颁发证书和奖品,并按奖项给予相应的创新学分加分,并推荐在相关企业实习和就业。
(三)评选办法
1.选手个人奖
2.最佳组织奖
(1)对大赛高度重视,对本学院学生开展了系统的职业规划教育;
(2)按照本次大赛要求,做好本学院宣传和赛事组织工作,能鼓励、引导学生在所学及相关专业领域内进行职业探索;
(3)认真组织本学院参赛,参赛学生数占本学院学生总数的比例高;
(4)推荐的参赛选手在比赛中获得较好成绩。
3.优秀指导教师奖
(1)有扎实的职业规划理论基础和丰富的实践经验;
(2)有较强的敬业精神,为推进活动开展做出了积极贡献;
(3)辅导的参赛选手获得好成绩。
八、工作要求
(一)充分发动。各学院要认真做好大赛宣传动员工作,把大赛作为促就业的重要载体,让更多大学生知晓和参与大赛,积极动员学生报名参赛,并与学校就业指导课程有机结合。
(二)精心组织。各学院要高度重视、周密部署,为举办赛事和相关活动提供必要的场地、经费支持,确保安全有序推进。要将大赛与各类就业指导、线上线下招聘等同期活动统筹推进, 广泛动员用人单位参与大赛,助力更多大学生在参赛过程中实现就业。
(三)广泛宣传。各学院要充分利用校园媒体、新媒体等多元传播渠道,全方位宣传推广赛事组织情况及同期开展的就业指导、校园招聘等活动,共同营造全社会关心支持大学生就业的良好氛围。
九、其他事项
(一)所有参赛作品概不退稿,请自行保留底稿。
(二)参赛者必须是参赛作品的原创作者,并保证其拥有该作品的合法著作权。
(三)获奖作品如发现有抄袭、盗用、作弊等不法手段,或有出售、商业推广及直接或间接商业目的的,或不符合规定及违反他人著作权的,即予取消其参赛资格并追回奖励,所产生的一切法律责任由参赛者自行负责。
(四)所有获奖作品的著作权归主办方所有,即每位参赛者在其作品被公布和被告知获奖的同时即被视为已明确同意大赛主办方及其被许可人永久性地、免费地以任何方式使用,在任何媒体上使用、发表参赛作品。主办方可以将所有入选作品汇集成册出版发行,参赛者不得有任何异议。任何机构与个人(包括获奖作品的作者)刊登、转载这些作品均需获得主办方的书面许可。获奖作品的作者拥有该作品公开发表的署名权。
(五)所有参赛作品均不得涉及暴力、色情、非法宗教宣传等与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相抵触的内容。如遇此类投稿,主办方有权自行决定对其采取不予评审、不予发表或删除等措施,情节严重者将提交司法机关处理。
(六)参赛者若违反本规则的任何条款,主办方有权立即取消其参赛资格,或取消其已获得的奖项并要求退还奖励,同时保留进一步追究损害赔偿的权利。
(七)由于突发事件或其它主办方无法控制的原因,影响大赛的管理、安全、评审或公正性的情况下,主办方有权单方面推迟或取消部分或全部比赛。
(八)主办方保留进一步补充本比赛规程的权利。如参赛者对此有异议,可选择退出大赛,并及时通知主办方,但无权要求主办方返还因参赛发生的任何费用。
(九)主办方不承担因参赛作品所致的包括但不限于肖像权、名誉权、隐私权、著作权、商标权等纠纷而产生的法律责任。
(十)大赛QQ工作群为:1029527661,请参赛选手和指导老师加入工作群,加强赛事工作沟通和交流。
附件:
1.大赛成长赛道方案
2.大赛就业赛道方案
3.大赛课程教学赛道方案
4.初赛报名信息表
5.职业规划大赛大学生职业发展与就业指导课程教学赛道申报表
6.职业规划大赛大学生职业发展与就业指导课程支撑材料一览表
招生就业处
2025年10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