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部门、各单位:
根据《江苏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管理办法》相关规定,省教育科学规划办公室将分批次组织2021、2022、2023年度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的结题鉴定。经研究,定于近期开展此项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内容
研究成果及成果内容、成果理论与实践价值(包含成果的社会效益)、研究过程论证材料等。
二、检查要求
(一)2022年度、2023年度符合结题鉴定条件的课题和2021年度符合结题鉴定条件的重点课题,由省规划办组织验收。
(二)2021年度符合结题鉴定条件的一般课题由课题主持人自行组织鉴定验收。
三、结题鉴定材料要求
(一)成果主件(结题报告);
(二)成果附件(主要包含:著作、已发表的研究论文,限5项,著作仅需提供封面、版权页、目录;其他相关证明材料,如领导肯定性批示、获奖情况、媒体报道、决策报告被采纳情况等,限5项);
(三)重要变更申请及获准批复的证明;
请按照上述顺序将结题鉴定材料整合为一份PDF文件。2021年度符合结题鉴定条件的一般课题需另外提交成果鉴定申请及成果鉴定书。
四、材料上报要求
申请结题的课题主持人经各设区市教育科学规划办或各高校科研管理部门审核同意后,须按时将结题鉴定材料(PDF版)上传至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管理平台(https://ghb.jsies.cn:8080/)“结题”栏目中。截止时间:2025年12月10日17:00,逾期不予受理。
请申请结题的课题主持人于12月5日前,将成果鉴定申请及成果鉴定书(2021年度一般课题,一式2份)、结题报告(一式2份)、研究成果佐证材料复印件和结题信息表(均一式1份),交至高等教育研究所(行政北楼422室)。结题鉴定材料(PDF版)和结题信息表电子稿(EXCEL版)同步发送至邮箱:gjyjs@njit.edu.cn,每项课题的命名格式为:课题编号+姓名。
联系方式:杜老师,86118780。
五、其他事项
省教育科学规划办将组织专家对课题结题鉴定材料进行集中鉴定,鉴定结果将于2025年12月31日前在省教育科学规划办网站公布。
附件:江苏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结题鉴定材料
高等教育研究所
2025年11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