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开展2026年度省科技重大专项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日期:2026-04-29 来源:

各部门、各单位:

按照省委、省政府部署要求,加快建设高水平科技强省,2026年省科技重大专项将聚焦国家重大战略需求和我省经济社会发展需要。现将申报省科技重大专项项目相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组织方式

1.本年度围绕人工智能、生物医药、集成电路、6G技术、战略新材料、航空航天、先进制造与重大装备、新能源等8个重点 领域组织实施科技重大专项。

2.综合运用“揭榜挂帅”、定向组织、竞争择优等组织方式遴选攻关团队,具体组织方式见附件项目指南。

3.项目申报由设区市科技局、县(市)科技局、国家和省级高新区管委会、省有关部门和单位等项目主管部门择优推荐。突出企业创新主体地位,人工智能、生物医药、集成电路、航空航天、先进制造与重大装备、新能源等6个专项原则上由企业牵头申报(具体申报主体要求详见附件)。鼓励高等学校、科研院所等作为联合攻关单位,加强产学研协同攻关。

二、申报要求

1.项目应具有明确的研发任务和创新目标,符合国家和我省的产业、技术政策,属于指南支持重点领域和方向。须具有自主知识产权,技术含量高、创新性强、产业带动性好,目标产品明确,附加值高,预期市场容量大,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显著。

2.项目应具有较好的研发基础,项目申报单位近年内须有有效授权专利等自主知识产权,项目负责人及团队作风学风良好,具有较高的学术水平和创新能力,优先支持省级以上高层次人才团队牵头组织和申报项目。

3.申报单位应为江苏省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或科研院所,其中,由科研院所牵头申报的项目须联合省内企业,且企业实质性参与项目研发工作。申报单位应有较强的科技研发能力和条件,运行管理规范。鼓励长三角地区产学研用协同攻关。

4.项目负责人原则上须为申报单位的在职人员(与申报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并确保在职期间能完成项目任务。鼓励和支持40 岁以下(1986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青年人才牵头或参与申报本专项项目,各主管部门推荐项目中由青年人才担任项目负责人和项目骨干的比例不低于40%。有在研省科技计划项目的项目负责人,不得牵头申报本年度项目。同一项目负责人同一年度只能申 报一项省科技计划项目。

5.除自然科学基金项目外,同一企业同一年度只能申报一项省科技计划项目(“揭榜挂帅”、定向组织项目除外),申报本年度省前沿技术研发计划项目的企业不得申报本年度省科技重大专项项目。同一单位同一指南方向只能申报一项2026年度本专项项目。 参与指南编制的专家不得牵头或参与申报本年度专项项目。

三、工作要求

请各单位积极组织合作申报,并于5月15日16点前向科学技术处备案。

联系人:李小飞      电话:86118986


附件:关于印发《2026 年度省科技重大专项项目指南》及组织申报项目的通知(苏科资发〔2026〕41号)

                                  科学技术处

                                   2026年4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