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部门、各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校园治安管理,维护学校正常秩序,更好地保护学校及师生员工的财产安全,现通知如下:
1、本校师生员工及外来人员都需凭有效证件进入校园,请主动配合。
2、外来机动车进校园履行“换证”手续。进入校园后,按校内设置的交通标志限速行驶,禁止鸣笛,严禁乱停乱放。
3、携带贵重物品、设备及其它大宗物资出门,须开具“出门证”(在保卫处网站可下载)并由相关部门领导签字(盖章),经门卫严格查验无误后方可出门。
4、凡违反门禁制度,不服从保卫人员管理,经劝阻无效者送交学校保卫处处理;情节严重,涉嫌违法犯罪者送交公安机关处理。
特此通知。
保卫处
2016年3月7日
上一篇: 关于开展“庆三八方山健身行”活动的通知
下一篇: 关于举行英国诺森比亚大学校际交流项目说明会的通知
关于做好学校“十五五”事业发展规划编制工作的通知
关于开展来华留学硕士研究生公共基础类课程建设专项申报工作的通知
2025年度江苏省社科基金年度项目拟推荐申报公示(限校内访问)
2023年国际化专业建设项目验收工作评审结果公示
关于2025年暑期集中办理临时校园卡的通知
关于组织参加南京工程学院“同惠杯”大型科研仪器共享服务大赛的通知
关于开展2025年度信息化建设项目申报的通知
关于2025年暑期校园工程项目改造及后勤保障相关事项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