即日起开始办理参保大学生自2015年7月13日至8月28日产生的异地医疗费用报销工作。
报销材料:
1、门诊:就诊发票、校园卡、工行卡(在财务登记的银行卡)
2、住院:出院记录(原件及复印件)、费用明细及发票原件、工行卡(在财务登记的银行卡)
办理日期:9月1日-----9月6日 (节假日除外)
9月11日-----9月25日(周一至周五)
8:30--11:00 13:30 --16:00
办理地点:校门诊部二楼 医保办
咨询电话:86118055
医保办
2015年8月29日
上一篇: 关于公布我校2015年江苏省高等教育教改研究立项课题的通知
下一篇: 关于选任科技与产业处副处长兼智能电网研究院副院长等3个岗位中层领导干部的通知
关于2025年参保大学生医疗费用报销的通知
关于开展庆祝第41个教师节系列活动的通知
关于开展2025-2026-1学期初实验室安全检查的通知
关于天印湖科创学院2025级李泽湘班拟录取名单公示
关于组织开展第二批江苏省重点实验室重组建设工作的通知
停水通知
关于图书馆湖水源热泵水下管道拆除期间临时交通管制的通知
关于学校2025年Ⅰ类转专业选拔考试期间校园管控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