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校区): 4月20日-4月21日、5月18日、6月23日
(西校区): 4月23日-4月24日、5月20日、6月24日
(江宁校区):4月27日、5月22日、6月26日
(新校区): 4月27日-4月30日、5月21日-5月22日、6月25日-6月26日
报销时间:8:30-11:00 13:30-15:30
提示:
1、离退休人员可根据需要选择就近报销,在职人员只能在新校区报销。
2、2014年末次报销至2014年12月31日期间所发生的医疗费用请于4月份报销时办理,此后将不予报销2014年的医疗费用。
3、独生子女的医药费报销请携带《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办理。
门诊部
财务处
2015年4月3日
上一篇: 关于做好2015年度江苏省高校自然科学研究重大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下一篇: 关于做好2015年度江苏省高校自然科学研究重大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关于开展江苏省教育系统关工委 “科学家精神”讲师团专家推荐工作的通知
关于组织2026年度无偿献血的通知
关于举办南京工程学院“同心趣动 聚力登峰”首届教职工乐动嘉年华的通知
2026年度南京市留学人员科技创新项目推荐人选公示
关于组织申报2026年度江苏省前沿技术研发计划(社会发展)项目的通知
关于举办“春光入镜 自然润心”主题摄影大赛的通知
2026年江苏省教学名师遴选推荐人选结果公示
关于开展南京工程学院-韩国高丽大学2026年秋季学期交流学习项目报名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