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关教育教学单位:
经本人申请,人事处与国际合作与交流处审核,现将2014年度校派专业教师境外研修的院校和研修时间确定如下(见附件)。请有关教育教学单位通知到具体培训进修人员,协调好培训进修人员的工作和学习安排,严格按照所确定的境外院校和研修时间办理各项手续。如需变动,请提前三个月提出书面申请。
联系电话:86118900。
人事处、国际合作与交流处
2014年7月11日
上一篇: 关于技术转移中心暑期办理业务相关安排的通知
下一篇: 关于技术转移中心暑期办理业务相关安排的通知
公 告
关于做好2026上半年工作总结及下半年工作计划的通知
关于组织师生参加2026年度中华经典诵写讲系列活动的通知
关于组织推荐参加第八届全国科学实验展演汇演活动的通知
关于举办2026年教职工子女暑期托育系列活动的通知
关于开展2025年度合同管理工作专项检查的通知
2026年度江苏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拟推荐申报项目公示
关于组织开展2026年南京市社会科学基金项目招标工作的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