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关教育教学单位:
经本人申请,人事处与国际合作与交流处审核,现将2014年度校派专业教师境外研修的院校和研修时间确定如下(见附件)。请有关教育教学单位通知到具体培训进修人员,协调好培训进修人员的工作和学习安排,严格按照所确定的境外院校和研修时间办理各项手续。如需变动,请提前三个月提出书面申请。
联系电话:86118900。
人事处、国际合作与交流处
2014年7月11日
上一篇: 关于技术转移中心暑期办理业务相关安排的通知
下一篇: 关于技术转移中心暑期办理业务相关安排的通知
关于体育场馆预约系统上线的通知
南京工程学院第三届大学生讲思政课公开课作品征集拟获奖名单公示
关于举办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精神专题辅导报告会的通知
关于开展授牌命名活动清理规范工作的通知
关于开展2025年度目标任务综合考核工作的通知
关于组织开展南京工程学院教师教学竞赛专项培训(第三期)的通知
关于开展南京工程学院“2025年度十大成果”评选活动的通知
关于南京工程学院第二批网络育人名师工作室拟建设名单的公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