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参保学生将2011年度尚未报销的医疗费用单据于2012年1月7日前交至大学生医保办,登记本年度最后一次医疗费用报销手续。
具体准备材料如下:
门诊:发票、校病历、医保卡
住院:出院小结、发票、住院费用明细清单、医保卡
登 记 地 点: 校门诊部二楼 大学生医保办公室
登 记 时 间: 周一至周四 9:00——11:00 13:30——15:30
医 保办电话: 86118055
校医保办
2011年12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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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 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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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严明“五一”“端午”节期间作风纪律要求纠治“四风”工作的通知
关于2026年端午节放假的通知
关于开展疫苗接种专场的通知
关于组织开展2026年江苏省青年科技人才托举工程申报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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