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部门、各单位:
根据上级有关规定,2011年清明节放假日期为4月3日—5日,共3天。其中4月5日(清明节,周二)为法定节假日,4月2日(周六)公休调至4月4日(周一),4月3日(周日)正常公休。
请各部门、各单位认真做好放假期间值班和安全、保卫工作。
特此通知。
二○一一年三月二十五日
上一篇: 关于召开师生共建工作推进会的通知
下一篇: 关于召开师生共建工作推进会的通知
关于2025年参保大学生医疗费用报销的通知
关于开展庆祝第41个教师节系列活动的通知
关于开展2025-2026-1学期初实验室安全检查的通知
关于天印湖科创学院2025级李泽湘班拟录取名单公示
关于组织开展第二批江苏省重点实验室重组建设工作的通知
停水通知
关于图书馆湖水源热泵水下管道拆除期间临时交通管制的通知
关于学校2025年Ⅰ类转专业选拔考试期间校园管控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