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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各院(系): 
      
     
     为切实做好 
     2008 
     年的招生计划编制和招生宣传咨询工作,根据江苏省教育厅《关于下达 
     2008 
     年江苏省地方高校普通本专科招生计划的通知》(苏教发函 
     [2008]7 
     号)精神,结合我校实际,现将 
     2008 
     年招生计划编制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招生计划安排的指导思想 
      
     
     坚持科学发展观,贯彻和落实全省教育工作会议精神,结合学校“十一五”发展规划和发展实际,稳定招生总体规模,优化学科专业结构和层次结构,着力提高教育教学质量,科学合理地安排好年度招生计划。 
      
     
     二、招生计划安排的总体规模 
      
     
     2008 
     年招生总体规模控制在 
     5850 
     人左右,其中统招本科 
     3650 
     人,对口单招本科 
     200 
     人,民办本科 
     2000 
     人。从今年起,不再安排专科招生计划。 
      
     
     三、招生计划编制的具体要求 
      
     
     1 
     、请各院(系)从学校事业发展的全局出发,在招生规模安排和分专业招生计划编制中,将统招本科和民办本科招生计划统筹考虑,保证各类型、各层次招生计划的合理安排和落实。 
      
     
     2 
     、 
     院(系) 
     招生规模和 
     分专业招生计划的安排要与基本办学条件、毕业生就业和招生计划执行等实际情况紧密挂钩, 
     坚持保证重点、优化结构、兼顾一般的原则,切实发挥招生计划编制在学校专业学科建设中的导向作用。各 
     院(系) 
     应根据社会和经济发展以及科学技术发展趋势,结合学校建设应用型工程大学目标和学科专业建设发展规划,统筹考虑,合理安排分专业招生计划,保证优势专业、重点发展的专业、新兴交叉专业招生计划的落实和增加。认真研究并加大调整招生专业结构的力度,对生源质量好、就业率和就业质量较高、人才需求市场前景好的专业,尽可能多安排一些招生计划, 
     调减或停止社会需求不足、毕业生就业困难的长线专业的招生 
     。 
      
     
     3 
     、 
     2007 
     年新报批专业在安排分专业招生计划时,原则上只按照 
     1 
     个班级进行编报。新增招生专业方向须经过学校审批并报省教育厅备案。 
      
     
     4 
     、各院(系)对院(系)介绍及所属招生专业(方向)介绍需要进行修订的,请按照培养目标、主干课程和就业方向三个方面进行修订。各专业及专业方向的名称须按照报批的规范名称进行编报填写。 
      
     
     请各院(系)将编制完成的分专业招生计划表(见附表)和修订的院(系)及专业(方向)介绍于 
     2008 
     年 
     3 
     月 
     15 
     日 
     前 
     报送招生办公室(综合楼 
     301 
     室),并请将电子文档发送到信箱( 
     zhfeng@njit.edu.cn 
     )。联系人:宋峻峰,联系电话: 
     86118099 
     。 
      
     
      
     
      
     
      
     
      
     
       
     招生办公室 
      
     
       
     二 
     OO 
     八年三月五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