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各部门、各单位: 
 
 
   
 根据《南京工程学院中层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暂行条例》(南工党〔 
 2003 
 〕 
 34 
 号)文(以下简称《条例》)精神,经校党委研究决定, 
 2006 
 年 
 12 
 月开展第三轮中层领导班子换届工作,为保证此项工作健康有序地进行,特提出本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 
 
 
 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执行中共中央《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干部路线、方针、政策,本着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精神,按照党管干部、任人唯贤、注重实绩、民主集中制、依法办事的原则,进一步拓宽干部“能上能下”渠道,完善选人用人机制,建设一支结构合理、素质优良、开拓创新、充满生机与活力的中层领导干部队伍,为全面完成学校“十一五”规划提供坚强有力的组织保证。 
 
 
  二、组织领导 
 
 
   
 换届工作在校党委的统一领导下,成立第三轮中层领导班子换届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对换届工作的有关事项进行决策、指导和协调。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公开竞聘的日常工作。 
 
 
   
 领导小组组长:赵忠令 
   
 成 
   
 员:陈小虎、陈德静 
 
 
   
 办公室主任:陈正元 
   
 副主任:宋 
   
 伟 
 
 
  三、基本程序 
 
 
   
 (一)公布公开竞聘岗位、岗位职责、任职条件; 
 
 
   
 (二)填报志愿、资格审查; 
 
 
   
 (三)民主测评、民主推荐; 
 
 
   
 (四)书面测试; 
 
 
   
 (五)面试答辩; 
 
 
   
 (六)酝酿和讨论决定拟聘人员; 
 
 
   
 (七)组织考察; 
 
 
   
 (八)研究决定聘任人员; 
 
 
   
 (九)任前公示; 
 
 
 (十)发文聘任。 
 
 
 四、公开竞聘岗位 
 
 
 (一)公开竞聘岗位共 
 140 
 个。 
 
 
 (公开竞聘岗位见“附件一”) 
 
 
 (二) 
 为了贯彻执行《党章》的要求,同时充分体现干部竞聘过程中的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精神,最大可能的实现人岗相适,对学校二级党组织书记、副书记岗位采取“先竞聘、后选举”的办法。即先竞聘上岗,任职三个月后再进行选举。 
 
 
 五、岗位职责 
 
 
 (中层领导干部岗位职责请见校园网) 
 
 
 六、任职条件 
 
 
 (一)中层领导干部选拔任用的基本条件、任职资格和任职年龄一般应符合《条例》中第六条、第七条和第八条的规定。 
 
 
 (二)《条例》第七条第一款中规定“根据岗位职责的不同要求,对党政管理部门、直属单位和教育教学单位的部分岗位,将提高学历和职称的要求”。部分岗位和具体要求是:发展规划办公室、人事处、教务处、科学技术处、高等教育研究所、图书馆、网络与信息中心、学报编辑部等部门、单位的正职应当具有大学本科以上学历和高级专业技术职称;教育教学单位的院长(主任)应当具有大学本科以上学历和高级专业技术职称,分管教学和科研的副院长(副主任)应当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或具有硕士学位和中级专业技术职称。 
 
 
 (三)现职中层干部如达不到提任干部所要求的学历和职称,可参加原职级岗位的公开竞聘。 
 
 
 (四)为扩大对优秀年轻干部选拔任用的范围, 
 2003 
 年 
 12 
 月底以前学校聘任的正科级干部、教研室主任、实验室主任、分团委书记、二级业务部门负责人,在学历和职称符合提任条件的前提下,可参加此次公开竞聘。 
 
 
  (五)鼓励和支持中层后备干部参加中层领导岗位的公开竞聘,在同等条件下,优先使用中层后备干部。 
 
 
 (六)任职年龄计算的截止时间为 
 2006 
 年 
 6 
 月 
 30 
 日。 
 
 
 七、填报志愿 
 
 
 凡符合“任职条件”要求的现职中层干部和其他教职工,均可填报志愿,志愿范围为公布的公开竞聘岗位。现职中层干部填报“个人志愿表”,每人可填三个志愿,同时,应明确是否服从组织安排,如不填报志愿或不表示服从组织安排者,原则上视为自愿放弃任职机会;其他教职工填报“自荐表”,每人可填三个志愿,并明确是否服从组织安排。 
 
 
 (个人志愿表见“附件二”,自荐表见“附件三”) 
 
 
 “个人志愿表”和“自荐表”由党委组织部下发给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分发,个人也可直接到党委组织部领取或在校园网上下载。 
 
 
 交表地点:党委组织部(行政中心南楼 
 325 
 室)。 
 
 
 交表截止时间: 
 2006 
 年 
 12 
 月 
 8 
 日下午 
 4 
 : 
 00 
 
 
 八、民主测评、民主推荐 
 
 
 现任中层领导干部的民主测评以 
 2004 
 、 
 2005 
 年度考核的民主测评结果为依据。 
 
 
 民主推荐党政管理部门、群团组织、直属单位、后勤集团的正职领导干部在全体校领导、中层干部、民主党派负责人、后勤集团、科技产业负责人、科级干部、分团委书记、教研室主任、实验室主任、二级业务部门负责人、党支部书记、分工会主席、副高职以上人员和具有博士学位的人员中进行;民主推荐教育教学单位的领导干部在所在单位和相关单位的全体人员中进行。 
 
 
 九、书面测试 
 
 
 现任中层领导干部竞聘原职级岗位可不参加书面测试; 
 竞聘高一职级岗位的除以下三种人员必须参加书面测试:(1)原为副处级建制部门(单位)的正职或副职,部门(单位)级别调整后仍竞聘原部门(单位)正职或副职的;(2)原为部门(单位)主持工作的副职,竞聘原部门(单位)正职的;(3)原为部门(单位)副职,但因各种原因不满足岗位职级要求而职级未到位,现已满足岗位职级要求且竞聘原部门(单位)原岗位的。非中层领导干部自荐人员必须参加书面测试。 
 
 
 测试内容:(1)基本知识;(2)案例分析;(3)公文写作与处理。 
 
 
 十、面试答辩 
 
 
 竞聘岗位分为两大类:一是党政管理部门、群团组织和直属单位;二是教育教学单位。竞聘者按其本人所填报志愿的先后次序,仅参加竞聘岗位第一个志愿的面试答辩。面试答辩按照“先正职、后副职,先机关、后院系”的程序进行。对不同类别的面试答辩组成相应不同的考评组,考评组的成员主要由党委成员、党政管理部门和教学院系主要负责人代表、民主党派和教代会代表等11至15人组成。 
 
 
 竞聘者每人演讲10分钟,答辩5分钟左右。演讲主要内容:(1)个人简介;(2)竞聘理由;(3)工作思路。重点是“工作思路”。 
 
 
 参加面试答辩人员的范围同参加书面测试人员范围。 
 
 
 十一、日程安排计划 
 
 
 (日程安排计划见“附件四”) 
 
 
 十一、有关要求 
 
 
 1、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必须加强思想政治工作,全体中层干部必须讲学习、讲政治、讲正气。统一认识,集中精力,强化党性,严守纪律,按照党委统一部署,认真做好民主推荐、个人报名、书面测试和面试答辩等各项工作。 
 
 
 2、在干部换届工作期间,全体中层干部必须坚守岗位,守土有责,继续做好本职工作,完成好本学期的各项工作任务。 
 
 
 3、所有应聘上岗的新一届中层干部,自宣布被任命(聘任)后的一周内到岗并完成交接工作。 
 
 
 
 
中层领导干部公开竞聘工作日程安排计划.xls 
 
 
南京工程学院中层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暂行条例.doc 
 
 
南京工程学院中层领导干部岗位职责.doc 
 
 
中层领导干部公开竞聘岗位.xls 
 
 
中层领导干部公开竞聘个人志愿表.doc 
 
 
中层领导干部公开竞聘自荐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