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职职工:10月20-21日(周四、周五)
11月17-18日(周四、周五)
12月12-16日(周一-周五)
地点:新校区卫生所
报销时间:8:30-11:00 13:30-15:30
离退休职工 :
(东校区): 10月17-18日、11月14日、12月8-9日
(西校区): 10月20-21日、11月16日、12月12-13日
(江宁校区):10月24日、11月18日、12月16日
提示:
1、12月份报销为本年度最后一次报销,本年度的医疗费单据均需报销完毕,不得转入下一年度报销。
2、12月末次报销以后发生的医疗费用,转入下一年度首次报销时办理。
3、离退休人员可根据实际情况选择就近报销,但请在各校区规定的报销时间办理。
4、在职人员只在新校区办理。
5、独生子女的医药费报销需携带《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办理。
门诊部
财务处
2016年9月30日
上一篇: 关于启动南京工程学院产学研合作暨技术经纪人专项基金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限校内访问)
下一篇: 关于启动南京工程学院产学研合作暨技术经纪人专项基金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限校内访问)
关于开展江苏省教育系统关工委 “科学家精神”讲师团专家推荐工作的通知
关于组织2026年度无偿献血的通知
关于举办南京工程学院“同心趣动 聚力登峰”首届教职工乐动嘉年华的通知
2026年度南京市留学人员科技创新项目推荐人选公示
关于组织申报2026年度江苏省前沿技术研发计划(社会发展)项目的通知
关于举办“春光入镜 自然润心”主题摄影大赛的通知
2026年江苏省教学名师遴选推荐人选结果公示
关于开展南京工程学院-韩国高丽大学2026年秋季学期交流学习项目报名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