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基层团组织:
根据《南京工程学院二级基层团组织工作条例》(南工党〔2016〕32号)的要求,经研究,报学校批准:
郝佳同志任研究生处团总支书记(试用期一年),免去其研究生处团总支副书记职务。
该同志试用任职时间自2016年10月8日起。
共青团南京工程学院委员会
2016年10月14日
上一篇: 2016年下半年高校职称计算机信息技术应用能力考核报名的通知
下一篇: 关于举办产学研合作暨技术经纪工作业务培训会的通知
关于2025年参保大学生医疗费用报销的通知
关于开展庆祝第41个教师节系列活动的通知
关于开展2025-2026-1学期初实验室安全检查的通知
关于天印湖科创学院2025级李泽湘班拟录取名单公示
关于组织开展第二批江苏省重点实验室重组建设工作的通知
停水通知
关于图书馆湖水源热泵水下管道拆除期间临时交通管制的通知
关于学校2025年Ⅰ类转专业选拔考试期间校园管控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