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部门、各单位:
根据上级有关通知精神,结合我校实际情况,我校2017年清明节放假时间为4月2日至4日,共3天。其中4月4日(清明节,周二)为法定节假日,4月1日(周六)上4月3日(周一)的课,4月5日(周三)起正常上班、上课。
请各部门、各单位认真做好节日期间值班和安全保卫工作。
特此通知。
党委办公室
校长办公室
2017年3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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