即日起开始办理2016/2017学年参保学生门诊大额医疗费用补助的申报工作
一、申请条件:
2016年9月1日至2017年8月31日期间,南京或户籍地医保定点医院就诊,门、急诊医疗费用自付满3000元。
二、报销材料:
1、 就诊发票:根据就诊医院,按日期先后顺序排列;
2、 诊断证明:相关疾病的诊断书或病理报告、出院小结,由就诊医院出具,医生盖章签字;
3、 大学生医保门诊大额医疗费用资助申请表(附件一),辅导员签字确认是否为我校认定的2016学年贫困学生,由学院审核盖章;
办理日期:9月3日----9月8日
9:00 --11:00 12:30 --16:00
办理地点:校大学生事务大厅1号窗口
咨询电话:86118055 86118117
大学生医保办
2017年9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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