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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二级基层党组织,各部门、各单位:

为不断巩固疫情防控成果,切实保障师生员工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根据当前疫情防控形势以及疫情防控精准化、常态化工作要求,现就做好暑假期间疫情防控工作通知如下:

1.各二级基层党组织,各部门、各单位要持续做好疫情常态化防控工作。各二级基层党组织,各部门、各单位思想上要高度重视,贯彻执行好疫情防控的各项要求,做好师生信息跟踪报告、中高风险地区人员排查、关注员工心理健康,加强思想引导和心理疏导等工作。

2.严格执行“日报告”、“零报告”制度。全体教职员工须严格执行学校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相关规定,通过学校“疫情信息收集”系统如实填报行程及健康状况,实行“每日报平安”。学生相关疫情信息收集和排查工作由研究生处和学生工作处负责。

3.严格执行暑假期间外出请销假制度。所有教职工原则上不允许前往国外和国内中高风险地区,尽量减少不必要的跨省域长途旅行,离开南京须向所在部门、单位信息员报备,离开江苏省需要履行请销假流程:

(1)教职工外出须继续在OA系统严格执行“外出报备及请假”流程,即个人申请→部门负责人审批→学校防控办公室备案,不报备不得出省,返宁后及时提交“外出返宁报备表”;

(2)中层干部,除以上要求外,还须执行《中共南京工程学院委员会加强中层领导干部管理监督工作的实施办法(试行)》(南工党[2020]1号)文件中的《中层领导干部请(销)假制度》。

4.严格执行校园封闭管理。暑期期间(自2020年7月6日至8月28日),校园实行严格封闭管理,仅开放2号门。师生因教学科研、实习实践等需要进校的,严格执行提前申请报批制度:

(1)教职工确因办公、科研等需要进校的,经所在部门(单位)审批同意→报备至保卫处,体温经严格检测正常后方可进入校园;

(2)研究生确因论文、科研等需要进校的,由导师审批同意→研究生处审批同意→报备至保卫处,体温经严格检测正常后方可进入校园;

(3)本科生确因重考、竞赛、培训等情况需要进校的,由所在二级学院审批同意→学生工作处审批同意→报备至保卫处,体温经严格检测正常后方可进入校园。

(4)所有申请进校人员须满足本人及密切接触者没有发热、咳嗽等症状,近期未与中、高风险地区人员有密切接触,“苏康码”为绿色等条件。未经审批同意的人员一律不得进入校园。

5.明确归宁时间。为保障师生安全,确保新学期顺利复工、复学,所有报备外出(出宁、出省)的教职工,须于8月10日前返回南京,并按照相关要求进行自我隔离,至开学前(8月28日),没有特殊情况不得离开南京。

6.强化值班制度,落实主体职责。学校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要按照防疫期间有关部署,切实履行职责,加强值班值守,落实防控措施,畅通信息渠道,确保各项防疫措施落实到位,提高应急处置能力,确保校园安全稳定,持续全面从严防控,巩固疫情防控成果。

7.强化与驻地的联防联控工作。积极做好秋季学期学生返校准备及校园疫情防控的沟通联系工作。

8.继续严格督查问责。学校纪委要不定期开展监督检查,对疫情防控责任落实不到位、工作不认真不细致,对造成疫情防控不力、出现失控后果的进行问责、追责,确保假期各项疫情防控工作抓实抓细、从严从紧。


附件:南京工程学院2020年暑期疫情防控工作总值班表

 南京工程学院

新冠肺炎疫情防控

工作领导小组

2020年7月5日

南京工程学院2020年暑期疫情防控工作总值班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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