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将各校区报销地点、报销时间通知如下:
新校区卫生所:10月26—29日、11月18—19日、12月6—10日
东校区卫生所:10月18—20日、11月15日、12月6—7日
西校区卫生所:10月21、22、25日、11月17日、12月9—10日
竹山路校区卫生所:10月26—27日、11月19日、12月13日
报销时间:8:30—11:00 13:30—15:30
提示:
1.12月份报销为本年度最后一次报销,本年度的医疗费单据均需报销完毕,不得转入下一年度报销;12月末次报销以后发生的医疗费用,转入下一年度首次报销时办理。
2.离退休人员可根据实际情况选择就近报销,但请在各报销地点规定的时间办理。
3.在职人员只在新校区办理。
4.请将发票(含电子发票)按日期排序、粘贴好;住院发票需附住院清单(无清单不予审批)。
5.报销流程结束,财务处会将报销金额打到相应的银行卡内,请耐心等待。
门诊部
2021年10月11日
上一篇: 关于召开江苏省产学研合作项目申报动员大会的通知
下一篇: 关于开展学习贯彻《中国共产党普通高等学校基层组织工作条例》专题网络培训的通知
关于做好2026年度工作总结与制定2027年度工作计划的通知
关于开展南京工程学院2025年度全英文(双语)课程建设项目中期检查工作的通知
关于开展南京工程学院2025年度全英文微课建设项目验收检查工作的通知
关于做好2026年度校级科研基金结题验收工作的通知
关于开展国家科技专家库专家征集工作的通知
关于开展2026年消防宣传月活动的通知
关于开展2026年新进教职工入校教育和培训工作的通知
关于开展学校零代码平台系列培训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