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签订2025-2027聘期岗位聘用合同的通知

日期:2026-04-01 来源:

各部门、各单位:

根据《南京工程学院岗位设置与聘用办法》(南工人〔2025〕367号)、《南京工程学院教职工聘期考核管理办法》(南工人〔2025〕366)等文件要求和岗位聘用工作安排,现请各部门(单位)组织签订2025-2027聘期岗位聘用合同,具体通知如下:

一、聘用对象与时间

(一)2025年1月1日以后在岗教职工(包含雇员制),延退人员不参加;

(二)此次聘期期限为三年(2025年1月1日—2027年12月31日)。

二、签订流程

(一)协议签订

1.首次签订纸质岗位聘用合同的教职员工

(1)2023年6月26日以后(含2025年1月1日以后)进校人员,根据关于2025—2027年首次签订纸质聘用合同说明(附件1)和江苏省事业单位聘用合同书填写说明(附件2)填写合同;

(2)请各部门(单位)4月2日至人事科(行政南楼205室)领取本部门人员的纸质聘用合同。

2.非首次签订岗位聘用合同的教职工

由各部门(单位)管理人员根据操作说明(附件3)在酷奇系统中下载《南京工程学院聘用合同续签书》正反打印,请教职工核对个人信息无误后签字。

(二)工作时间安排

各部门(单位)及时布置2025-2027聘期岗位聘用合同签订工作,并于4月15日前将收齐已签好的岗位聘用合同(一式三份)交还至人事科(行政南楼205室)。

三、相关要求

(一)首次签订纸质岗位聘用合同的教职员工,请将本人《岗位聘期工作任务书》粘贴在江苏省事业单位聘用合同书最后一页;

(二)非首次签订岗位聘用合同的教职工,请各部门(单位)将本人《岗位聘期工作任务书》收齐后交至人事科(行政南楼205室);

(三)请各位教职工要认真对待岗位聘用合同签订工作,仔细阅读岗位聘用合同内容;

(四)岗位聘用合同必须由受聘教职工亲自签订,代签无效。


联系人:管昊 项春燕 

联系电话:025-86118844


附件:

1.关于2025—2027年首次签订纸质聘用合同说明

2.江苏省事业单位聘用合同书填写说明

3.操作说明

人事处

                             2026年4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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