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6年度南京工程学院“我最喜爱的好老师”评选活动的通知

日期:2026-10-28 来源:
【小中大】

各教育教学单位、各位教师:

为大力弘扬教育家精神,选树践行“全员育人、全程育人、全方位育人”理念的优秀教师典型,充分发挥榜样示范引领作用,营造师生同心、教学相长的良好育人氛围,现开展2026年南京工程学院“我最喜爱的好老师”评选活动。具体通知如下:

一、评选对象

“我最喜爱的好老师”评选对象为南京工程学院在职在岗的一线教师。参与评选教师需连续三年承担教学任务,教学工作量满额;2025年度教师课堂教学质量评价结果、教师教学质量综合考核与评价结果至少有一分项为A,没有分项为C及以下,且学生评教成绩位居前20%;通过我校“双师型”认定的教师优先考虑。出现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参评:

1.师德师风存在问题者;

2.近三年有教学事故发生者;

3.近三年有学术不端问题者;

4.近三年学生评教排名后30%;

5.其他不符合参评条件者。

二、评选名额

全校范围内评选10名“我最喜爱的好老师”。

三、评选标准

(一)政治素质过硬

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忠诚于党和人民的教育事业,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师德高尚、爱岗敬业、作风廉洁、遵纪守法,为人师表,有强烈的事业心、责任感、高尚的人格魅力,深受学生喜欢。

(二)面向基层一线

评选工作要统筹兼顾学科年龄等差异,挖掘长期扎根一线、潜心教书育人、模范弘扬践行教育家精神的优秀教师典型。宣传选树对象须为一线从事教学工作的在职教师,要注重选树青年教师中的模范代表,切实发挥示范作用。曾获评省级及以上教学相关荣誉称号的教师不再作为推荐人选;近两年获得过该项荣誉称号的,不再作为推荐人选。

(三)教学创新成效显著

热爱教育事业,深耕课堂改革,坚持价值引领与情感共鸣相统一。主动钻研业务,熟练运用现代信息化手段优化教学设计,教学改革成果突出;在校内外教学示范活动中发挥核心骨干作用,主讲校级及以上示范课,辐射带动效应明显;在青年教师指导或基层教学组织建设中发挥核心作用,本人或团队教师近三年内在校级及以上教学竞赛中获奖,有效提升团队整体教学水平。

(四)产教融合育人成效突出

聚焦应用型创新人才培养特色,立足学科专业优势,坚持教研相长、赛创融合、产教融合、以研促教、以赛促创。主动指导学生开展课程实践、学科竞赛与实训实习,积极推动大学生创新大赛成果转化,营造支持青年人才创新创业的良好氛围,育人成效显著。近三年主持或作为主要参与者建设高水平应用型实验室、校外产教融合实践基地或现代产业学院;近三年指导学生获省级二等奖及以上奖项。

(五)思想引领育人成效扎实

坚守育人初心,以“仁爱之心”引领学生成长,将关爱贯穿教育教学全过程。在学业帮扶、心理疏导等方面有具体举措。担任班主任或学业导师期间,班级管理或指导成效显著,获评校级及以上“优秀班主任”“三育人”先进个人、“优秀学业导师”等荣誉称号;或在辅导员素质能力大赛,学生心理健康、职业规划等育人案例评选中获校级及以上奖项。

四、评选程序

(一)初选推荐。分为班级推荐和院系遴选两个阶段。

1.班级推荐:各教育教学单位分班级召开班会,对照评选条件,通过班级自主提议、民主投票的方式,推选出本班级同学最喜爱的教师,上报各院系。每个班级在全校范围内可推荐1名教师。

2.院系遴选:各教育教学单位负责对班级推荐名单进行汇总审核。在征得被推荐教师本人同意后,报各院系党政联席会议审议,各院系最多推荐3名教师(其中非本教育教学单位教师不少于1名)。

(二)资格审查。由教务处、教师教学发展中心牵头,会同党委宣传部、人事处、学生工作处、教学质量管理与评估处等职能部门,对候选教师的师德师风、教学等情况进行联合审查,确定入围候选人名单。

(三)网络投票。候选教师事迹在南京工程学院微信平台进行集中展示,并面向全校学生开展网络投票。

(四)综合评审及结果公示。学校组织评审专家,依据教师申报材料及网络投票情况提出“我最喜爱的好老师”获奖建议名单,并向全校公示,公示期不少于3个工作日。

(五)表彰奖励。学校将对“我最喜爱的好老师”获得者颁发荣誉证书,并进行事迹宣传。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精心组织。“我最喜爱的好老师”评选活动是我校加强师德师风建设、打造优秀教师队伍、促进教育发展的重要举措,各教育教学单位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

(二)广泛宣传,营造氛围。活动期间要大力宣传“我最喜爱的好老师”评选活动的意义,动员广大师生积极推荐、评选,弘扬正气,端正师风,不断优化良好的育人氛围。

(三)规范程序,严格把关。各教育教学单位要本着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认真做好评选推荐工作。

(四)材料提交要求。请各教育教学单位将教师申请表(见附件1)、院系推荐汇总表(见附件2)盖章纸质版于11月11日下午16:00前交送至教师教学发展中心(行政北楼227),附件1和2电子版及个人高清风采照(图片质量大于2M、以院系-教师姓名命名)发送至邮箱jsfz@njit.edu.cn。

联系人:刘老师,马老师;  联系电话:86118035。


附件:

1.南京工程学院“我最喜爱的好老师”申请表

2.南京工程学院“我最喜爱的好老师”院系推荐汇总表

教务处、教师教学发展中心

党委宣传部

党委教师工作部、人事处、人才工作办公室

党委学生工作部、学生工作处、人民武装部

教学质量管理与评估处

2026年10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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