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部门、各单位:
根据《南京工程学院科研项目管理办法》等要求,现开展2026年度校级科研基金及专项项目结题验收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结题验收范围
1.2026年12月完成项目合同书所列研究内容的项目。
2.已经延期两次的各类基金项目必须参加验收,否则撤项处理。各单位被撤项情况将作为今后限项申报名额的重要依据。所有撤项项目停止相关经费的使用,科研经费收回至项目主管部门。
二、结题验收程序
1.项目负责人填写《南京工程学院校级科研基金项目验收报告》(一式两份,双面打印,其中1份附佐证材料),完成个人签字及财务处审核意见。
2.所在单位对项目组提交的研究成果真实性进行审核,完成纸质材料(验收报告一式两份、汇总表一份)签字盖章,且审核人在研究成果复印件上签字并加盖公章。
3.科学技术处组织专家组进行验收并形成最终验收结论。
4.学校审核并公示。
三、材料报送要求
各单位统一汇总以上纸质材料验收报告(一式两份)和验收成果汇总表(一份),于11月20日16:00前报送至科学技术处(行北408)。电子文档(仅验收成果汇总表)发送至邮箱kygl@njit.edu.cn。逾期不予受理。
联系人:李小飞; 联系电话:86118986
附件:
1.南京工程学院校级科研基金项目验收报告
2.2026年度校级科研基金项目验收成果汇总表
科学技术处
2026年11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