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教育教学单位:
根据江苏省考试院通知,2016年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助学二学历”拟开办专业申报工作开始,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开展“助学二学历”教育工作有利于培养复合型人才、有利于增加学生就业竞争能力、有利于促进学风建设,学校鼓励教学院系积极开展该项工作,具体要求和规定见《南京工程学院在全日制在校生中开展自学考试自办助学专业本科第二学历教育试点工作管理办法(试行)》。
2.目前我校“助学二学历”开考专业有“财务管理”和“经贸英语”两个专业。各教学院系如需申报新专业(专业目录见附件),请在 3 月15 日 前与学校自学考试办公室联系。(联系人:王老师,电话83723217 )
3. 各教学院系应本着实事求是、量力而行的原则,认真做好生源可行性分析,根据本单位实际情况进行专业申报。
南京工程学院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办公室
2016年3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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